-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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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泉政教督函〔2019〕4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发布“对市督导”实地评估“教育督导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属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设区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地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9〕35 号),省政府实地督导组将于2019年5月13日至16日,对我市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17日上午召开督导评估反馈会。按照《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等规定,督导期间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督导公告”,现就做好发布“教育督导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被抽到接受实地督导的县(市、区)需在接到通知的当天时间内,在当地教育网站发布“教育督导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市属各学校需在实地督导评估期间(5月13日至16日),在学校网站和学校门口显眼合适的位置,发布“教育督导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教育督导公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5月10日
教育督导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规定,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部署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实地督导组,于2019年5月13日至16日,开展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地督导。现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电话:15392151789
来电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