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收费项目的公示
  • 发布人:qzjy
  • 时间:2021-11-01
  • 点击:812
  • 来源:[db:来源]

收费单位:泉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类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文化类

妙笔写作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快乐起点、小主持人、口才班、快乐英语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珠心算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快乐思维

12.5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艺术类

毛笔、硬笔

12.5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儿童画、素描、中国画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电子琴、大提琴、小提琴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双排键电子琴、古筝、木管、铜管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数码钢琴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爵士鼓、手鼓、打击乐

25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1对4(小组)

钢琴、声乐

100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1对2(小组)

陶笛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音乐素养、乐理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舞蹈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古筝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科技类

电子制作、机器人、编程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体育类

跆拳道、白鹤拳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

17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棋类

12.5

元/课时·人

中办发[2006]4号

集体

说明

1.课时安排:集体教学项目按每期12节课,每节2课时,每课时45分钟计。钢琴、声乐采取1对2小组教学模式,按每期12节课,每节1课时,每课时45分钟计。爵士鼓、手鼓等打击乐采取1对4小组教学模式,按每期12节课,每节2课时。

2.公益活动:本中心不定期开展“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暑期研学实践活动以及少儿艺术团、科普体验课程等公益性主题活动,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3.减免对象及标准:困难学生及在校残疾学生收费按《泉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贫困生培训减免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4.退费申请说明:原则上本期第一节课结束后,中心不再接受退费申请。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余下课时学习,且上课次数不超过2次的学员,向中心提出退费申请时,须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按照相关手续办理退费。

 

咨询电话:18150530155           投诉电话:0595—22762502(计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