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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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拟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其方式为公开选取。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选取(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201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若上级要求统一集中或者指定采购代理机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泉州市区(仅限于丰泽、鲤城、洛江)注册的公司或分支机构。
2、投标人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且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指定代理机构备选库内。
三、招标有关说明
1、招标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商务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备案截图和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的业绩页面截图等相关文件均须加盖公章;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要求及泉州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控制价为国家标准的百分之80%,投标人在报价单填写下浮费率情况。
2、招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一)递交地点: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楼三楼总务处。
3、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18年8月30日下午18:00。
4、招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6、中标方式:符合本文件的资格性的投标人,且控制价国家标准的80%的基础下浮费率,最优惠者前八名入库的中标法
7、注意事项:超过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招标响应文件,我校恕不接受。
8、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9、本文件公告网站:www.qztj.cn (可自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 邮 编: 362000 联 系 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 15759871135
六、投标须知
(一)参加投标的代理机构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理。
(二)本次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参加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响应文件请用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于指定时间前以特快专递寄达或派人送达,同时于指定时间授权派员到指定地点参加。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