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盲聋哑学校高考奖教条例
-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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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教年限(从高一年起,总计6学期,)
所任学科学生成绩化成百分制: 50—60分得15分;61—75分得20分;75—85分得25分;86分以上得30分。
二、录取生数(以录取通知为准,所任学科学生成绩化成百分制)
本科:65分以上每生60分;50—65分每生50分;
专科:65分以上每生35分;50—65分每生25分;
高职:每生10分
三、班主任奖励金(从高一年起,总计6学期)
10分×任学期数+(本科生数×20分+专科生数×15分+高职生数×10分)
四、说明:
1、奖金计法:奖金额=本条例〈一〉+〈二〉+〈三〉。
2、担任高三年毕业班两个以上学科的教师奖教计法,每学科按条例〈一〉〈二〉〈三〉条计发。
3、两学科合一试卷,担任学科的教师按本条例〈一〉〈二〉条奖励,
比例按试卷学科比例安排核计。
4、以上各科分数均以满分为100分计算。
本方案于2014年4月4日学校教代会第八届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于本月开始实施。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二0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