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住院慰问及婚丧喜事礼仪暂行规定
-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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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加强学校的廉政建设,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我校教职工住院及婚丧喜事等慰问或祝贺工作进行如下规定:
一、喜事
教职工结婚或孩子(孙子)满月,周岁、16岁、生日,入宅等庆典活动,学校不提倡设宴请客,不组织人员赴宴。
二、丧事
1、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去世,学校敬送花圈一个,同时学校工会以写通知、发送信息等形式告知每位教职工,帛资自定。
2、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的公婆、祖父母、岳父母去世,学校敬送花圈一个。
3、家距学校60公里以内,学校工会组织人员进行慰问,60公里以外以电话或其它形式表示慰问。
三、住院
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工会在知情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慰问,慰问金300元。
本于规定提交2017年7月2日学校教代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