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qzjy
- 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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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09 ]74 号)和《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教人[2009]1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职工年终绩效奖励工作分配方案如下:
一、职业道德 12分
1、合 格:(1)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不合格:(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6)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二十条禁令者
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统一裁定得分。
二、工作量 (按教师实际一学年来总课时量计算)*基数
1、教师工作量
每位学科教师按以下课时数为标准工作量
每周工作量标准:小学及学前18课时,初中16课时,高中14课时,职业中专17课时,自闭症部18课时(30分钟一课时)。每课时分值按规定的学科指数计算。行政、后勤人员进岗履全量工作。
2、行政人员与各类组长课时补贴
团支委及教研员、工会委员、各类组长、干事2、中层副职5、中层正职10、副校长15、校长按市教育局校长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享受组长待遇,生管委主任、团委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身兼多职者按最高级别核算,以上系数按周计算);
3、后勤人员工作量的折算按照专技人员按教师的平均数的90%计发,工勤人员按教师平均数的80%。
4、产假、病假、新教师的绩效分值为常规得分总和除以12后乘以在岗月数加一次性得分总和。退休人员年终绩效按个人所交标准计发。
三、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10分(全学期无请病事假及未请会议、升旗仪式、活动假,视出满勤)
(2)病假、事假:每天扣10元 。
(3)旷课(旷工):每课时(天)扣200元,第二节(天)扣1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全年请假及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校会、教研活动、升旗仪式、课间操、劳动课、教研组会议与听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无请假者以旷工论处,请假或全年活动请假累计天数或次数及年终绩效计发标准如下:
①病事假累计10天或活动请假达10次及以上或考勤迟到早退15次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对应年终绩效工资的90%计发。奖励性福利(文明奖、安全奖、特教奖励金及其它奖励性福利)也按照该比例核发。
②病事假累计15天或活动请假达15次及以上或考勤迟到早退20次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对应年终绩效工资的80%计发。奖励性福利(文明奖、安全奖、特教奖励金及其它奖励性福利)也按照该比例核发,同时取消特教专项基金参评资格。
③病事假累计20天或活动请假达25次及以上考勤迟到早退25次及以上者或教师每月学校规定量化检查内容缺交10项次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对应年终绩效工资的70%计发。奖励性福利(文明奖、安全奖、特教奖励金及其它奖励性福利)也按照该比例核发,同时取消特教专项基金参评资格。
④病事假累计25天或活动请假达25次及以上考勤迟到早退30次及以上者或教师每月学校规定量化检查内容缺交15项次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对应年终绩效工资的50%计发。奖励性福利(文明奖、安全奖、特教奖励金及其它奖励性福利)也按照该比例核发,同时取消特教专项基金参评资格。
⑤全年请假二个月或活动请假达30次及以上者或旷课累计3节以上(含3节)或教师每月学校规定量化检查内容缺交20项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终绩效和奖励性福利(文明奖、安全奖、特教专项基金、特教奖励金及其它奖励性福利)分配资格。
(5)按规定享受探亲、丧假,其假期间发给本人岗位对应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在规定假期内不受影响(包括公假)。
(6)按规定享受产假教职工,其产假期间全额发给本人岗位对应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规定的产假内按本校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50%计发。
(7)除以上规定得分外,同时按《泉州市盲聋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4月28日)规定计发,重大病种由学校酌情处理。
四、业务能力 35分
1、德育工作 4分
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中,学科教师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管理好班级。
分3档 1档为4分 2档为3分 3档为2分
2、课程 3分
根据教材和大纲要求,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计划进行教学,不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不擅自调课,按分配上足每门功课。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2分 3档为1分
3、备课 5分
查备课笔记,写好教案,教案各项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能体现新课程理念,教学手段先进,没有出现不备课而上课现象。
分4档 1档为5分 2档为3.5分 3档为2分 4档0分
4、上课 8分
查教学情况,依纲据本,持案上课,有良好的教风和教态,按照课堂质量评估标准上课,能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关注特长生、后进生的发展,体现课堂个别辅导。
分4档 1档为8分 2档为6.5分 3档为5分 4档3分
5、知识考查 4分
按要求组织单元、期中及期末复习考试,考后及时评卷,及时质量分析,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五天内将成绩单和考试情况分析连同一份试卷交给教务处存档。
分3档 1档为4分 2档为2.5分 3档为1分
6、听课 3分
查听课笔记,按要求完成听课节数,听课记录详细,每次听课有评语。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2分 3档为0分
7、课后反思 3分
查看备课笔记,重视教育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教学、教育经验,写好教后记,真实地记录教学的成功,失败,关注学生的问题,为提高教学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1.5分 3档为0分
8、学生管理 3分
查看课堂学生状况,学生课堂学习规范,任课教师能培养学生预习、复习、作业等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学生课堂精神状态好。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2分 3档为1分
9、教改活动 3分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公开课、听课、评课等切合教师校本研究活动,积极参与校本研究、业务学习、培训等活动。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2分 3档为1分
说明:业务能力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评分等级依据本人上课教学质量和编写教案及学校巡课常规检查记录为准。
10、继续教育 3分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本学年继续教育课时数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加3分;未修满课时数视情况加分;未参加继续教育者不给分。
11、期末按要求保质量完成老师业务“十个一”材料 3分
要求每位教师期末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一份好教案、一份好试卷、一份好论文(经验总结)、一份好课件、一份听课笔记及评议、一份公开课教学教案及说课材料、一份教学反思、一份受到各级表彰、指导教师等复印件、一份指导学生获奖及所任学科获奖材料、一份本学期期末统考试卷质量分析,建立了教师业务档案。然后对每位教师的业务考核综合量化,每做好一项得0.3分,缺五项以上不得分。
12、辅导学困生 3分
制定好个别化教育计划,认真做好学困生的辅导工作,切实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进步。
分3档 1档为3分 2档为2分 3档为1分
说明:特教教师根本的任务就是爱心和责任感。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或者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13、安全管理 5分
能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网上学习,在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未出现安全事故。
分3档 1档为5分 2档为4分 3档为3分
五、奖励
1、教学研究
(1)经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观摩课、承担校级课(接待观摩以及示范、研讨、周公开课、主题班会及专题讲座等)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对外 | 对内 | ||||
分值 | 3.5 | 2.5 | 1.5 | 1 | 0.5 |
(2)经教育主管部门逐级选拔参加各级课堂教学比赛获奖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值 | 5 | 4.5 | 4 | 4 | 3.5 | 3 | 3 | 2.5 | 2 | 2 | 1.5 | 1 |
备注:同一课题或同一项活动取最高获奖等级,未获奖视同同级优秀公开课,。
(3)教师撰写论文获奖情况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优秀 | 一 | 二 | 三 | 优秀 | 一 | 二 | 三 | 优秀 | 一 | 二 | 三 | 优秀 |
分值 | 4 | 3.5 | 3 | 2 | 3 | 2.5 | 2 | 1 | 2 | 1.5 | 1 | 0.5 | 1.5 | 1.2 | 1 | 0.5 |
2、指导、培养教师情况(备注:若设置特等奖依次按一等奖类推)
①根据学校的安排做好师徒结对的指导、培养新老师的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年按要求向有关科室送交相应阶段性材料每学年加3分。
②指导、培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情况(以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为据,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按降两级计算)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值 | 2.5 | 2 | 1.5 | 2 | 1.5 | 1 | 1.5 | 1 | 0.5 |
3、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值 | 4 | 3.5 | 3 | 3 | 2.5 | 2 | 2 | 1.5 | 1 |
3、班主任工作
(1)日常管理5分
班主任按《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由德育处督导评价为依据,
说明:①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
②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并在学生中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③要求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班容美,积极创建文明班级活动。
④班级出现严重事件的不得分。
⑤班主任每年参加各种活动,请假10次级以上者按发给50%的班主任津贴,请假超过20次不得分。
(2)班级集体获奖( 评为先进班集体享受各级别一等奖分值)
级别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值 | 2 | 1.5 | 1 | 1.5 | 1 | 0.5 | 1 | 0.5 | 0.2 |
说明:①指导学生指在教育主管部门及残联等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奖的情况;
②指导学生团体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多人指导多人分得;③同一个活动多项比赛既有学生个人获奖,又有团体获奖,获多个单项获奖,取两次高分计分,多人指导多人分得。
④指导培养学生获奖(单项),从市级以上计分,多人指导多人分得。
⑤学校举办市级活动取高分计分。
4、代课:学校所有教师根据教务处安排,有义务承担分配代课任务,满工作量的代课老师代课金当月计发,每学期代课每节5元累计核发。
5、非个人原因,工作量不足,愿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又履职的专任教师,按学校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工资平均值计发。
6、报道新闻稿件被泉州教育信息网或省教育厅网站及其它正规媒体、报刊、杂誌录用,每篇加1分;被学校网站或校报录用0.5分(报道文字不少于300字)。
7、教师参加专业技能比赛获奖量化标准
级别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分值 | 4 | 3.5 | 3 | 3 | 2.5 | 2 | 2 | 1.5 | 1 | 1 | 0.8 | 0.5 |
说明: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师教学类比赛,包括现场说课、三笔字(毛笔、粉笔、硬笔)、简笔画、计算机操作、朗诵、演讲、普通话、盲文、手语、现场论文、片段教学、微课等以及其它专业技能比赛。
8、论文发表:撰写论文在校级发表及汇编每篇加1分、市级发表每篇加2分,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每篇加3分(以文章上雷同率均不得超过20%)。在CN级刊物上发表加8分,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个人或集体)加50分。经学校认定的校本教材编写每套(年级)2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持教材编写,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2分。CN刊物增刊上发表文章视为校级刊物上发表计算。
9、校级课题(个人或集体结题)加3分,市级课题(个人或集体结题)加8分,省级(个人或集体结题)加12分,国家级(个人或集体结题)加18分,课题主持人以60%、成员以40%计分。
说明:(1)课题研究须经学校备案,并提供研究方案,参与者须实质性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并有相应的研究方案和成果;每学期向教科室送交相关阶段小结材料;
(2)课题须有相应级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主持,方可认定该级别;
(3)课题非逐级评选推荐的省、全国课题均按市级计分;
(4)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应学术团体确定的课题,视为国家省级课题计分。
10、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参加各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的考核工作,并且考核合格者在每个考核期限内每年核发津贴。
名称 | 全国 | 省级 | 市级 |
名师、名校长 | 6 | 5 | 4 |
学科带头人 | 5 | 4 | 3 |
骨干教师、骨干校长 | 4 | 3 | 2 |
11、校级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情况4分
成绩考核主要指进步率达标得4分,巩固率达标得3分,合格率达标得2分
12、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 5分
分3档 好得5分 良得3分 一般得1分
有学生或家长反映经查属实者该项不得分
说明: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本于方案提交2017年7月2日学校教代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